王某与刘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洛龙区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刘某限期偿还王某欠款两百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多次向刘某追要欠款无果,申请强制执行。为了逃避执行,刘某将其名下所有财产都低价出让给他人。但王某告知执行法官,刘某在其老家的生意一直不错,其名下银行卡应该会有进账。执行法官随即对刘某名下的数张银行卡进行监控。今年春节期间,刘某其中一张银行卡突然进账50余万元,但随即被转出。虽没能成功冻结,但是这笔突然出现的钱,成了刘某转移财产的铁证。随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消息,执行法官找到刘某并将其带回法院。但刘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随后,执行法官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因证据确凿,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此,刘某才幡然醒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并让其亲属积极与王某协商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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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