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健全双控指标体系
我市将严格总量指标管理,以河南省明确的区域水量分配方案和市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开展各县 ( 市)区水量分配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分解落实郑州市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控制指标,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措施。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 “ 十三五”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解到县级行政区,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贯彻执行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行业的用水定额,并实行动态修订。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 ( 市)区人民政府要重点推进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产业布局、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新增取水审批。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全市深入推进节约用水,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方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在全市渠灌区、井灌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按照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总体思路,逐步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确保征收到位。按照河南省有关部署,及时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配合完成国家和省水资源监控能力第二期 ( 2016—2018年)项目建设。结合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到2020年,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70%以上。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积极配合国家、省实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专项,积极推进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重点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向领跑者学习。
按照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双控重点任务落实。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作为优先投资领域。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完善社会资本准入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水污染处理、水生态修复等领域。
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县 ( 市)区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4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不高于11.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13.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以上。(记者 赵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