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岳竹青)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部署,河南高速交警八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全警出动,从严整治“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4月16日凌晨2时许,八支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装载液氨的罐车在刘江黄河大桥上行驶,民警立即上前通过喊话鸣笛的方式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带,要求司机下车询问相关情况。司机称,自己是要把液氨送到新乡的,本来在服务区休息,快0点的时候侥幸以为这会路上车流量小没有民警巡逻就上路了,这眼看离新乡就剩几十公里了,没想到还是被警察同志遇上了。民警告知司机,按规定自今年1月4日起,全省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民警对该司机进行了记6分罚200元的处罚,并就近引导该车驶离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每日凌晨0时至6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省内各高速公路。在上述时间段,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限行规定,0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各危化品生产、销售、运输及使用单位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保障禁行时段内危险品运输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驶及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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