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张某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家中一贫如洗,生活特别困难,张某的妻子离婚后远嫁,家中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儿无人照顾。张某被抓后,女儿只好跟着伯父伯母生活,但伯父伯母为了生计每天早上四五点就离开家一直到晚上才能回家,并不能很好的照顾小姑娘的生活,目前小姑娘已经没有再上学。
“抓人是我们的职责,可孩子没人照顾,我们知道了不管就是我们的失职。”办案民警向刘集派出所所长朱永奇、教导员卢勇汇报后,朱所长这样说。朱所长自己也有女儿,听到张某的女儿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么多的压力,心疼得不得了,立即召集民警一起商议帮助张某女儿的办法。所长朱永奇说:“张某触犯了法律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但他的孩子是无辜的,她同样有被爱的权利、学习的权利,我们执法要合情合理合法,还要人性化,既要打击犯罪,还要让犯罪分子知道,处罚不是目的,处罚是为了帮助他、教育他。”
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所长朱永奇和办案民警首先来到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家中看望他的女儿,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小姑娘的情绪很低落,一方面害怕到学校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另一方面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充满了迷惑与无奈。民警们对小姑娘进行了耐心地劝解:“孩子,你爸爸犯错,不是你的错,如果继续消沉下去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你放心,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们,我们就是你的家人!你现在的任务就是要好好学习,不要思想上有压力,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加油吧!”
随后,民警们来到孩子所在的学校,给老师讲了孩子的家庭情况,因为十二岁的女孩子已经有很强的自尊心了,希望老师能从思想上、生活上多多给予孩子关心、鼓励,让孩子在宽松的环境中学习,把父亲犯罪给女儿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最后,所长朱永奇还积极向中牟县刘集镇政府汇报,为孩子争取救助金,刘集镇领导王主席得知情况后表示:政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一定好好帮助这个孩子,不能因为父亲犯错而耽误孩子!只有让犯罪嫌疑人没有了后顾之忧,他才能更好的接受改造,感恩社会!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在孩子终于回学校继续上学了!刘集镇政府给孩子送去了5000元的救助金、学校免除了孩子一年的住宿费!大家商议后续还要成立救助小组,对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给予最大的帮助。面对大家的真情关爱,张某的女儿充满信心地说:“叔叔你们放心吧,我今后一定会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有你们帮助我,我很幸运!我只有好好学习,才能变成更优秀的人!”看到如此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孩子,民警们都很欣慰。
犯罪嫌疑人张某获知此事后,受到极大的感化,激动地说:“感谢大家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的帮助,我对不起我的女儿,不但没能照顾好她,还给她做了坏榜样,希望她好好学习,我也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陪伴她!谢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
这个真实的故事只是中牟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开展“大走访”爱民活动的一个小片段,中牟公安这种尽可能帮助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积极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温暖的做法,获得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我们要把亲民、爱民的服务理念渗透到每一次的警务活动中,真心服务群众、关注社会底层人群、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您的幸福,我们一直在路上!心甘情愿、永不停歇!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