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针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管理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
约谈后仍拒不改正的,相关管理部门可根据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行为严重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应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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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