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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烈名誉荣誉今后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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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4-28 08:24:42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侯梦菲
      核心提示丨4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人民陪审员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的专题新闻发布会。
      英烈保护法
      实行英雄烈士的抚恤优待制度,并逐步提高
      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立法形式对英雄烈士进行保护。该法共30条,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了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制度措施,包括: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在烈士纪念日和其他的一些重要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对英烈的安葬和祭扫活动也作了规定;确立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法律地位;加强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实行英雄烈士的抚恤优待制度,规定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且逐步提高;从行政、民事和刑事方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保护,建立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了全面保护英雄烈士的法律制度措施,对“精日分子”等行为进行了规定。岳仲明说,对于此类行为我们也进行了反思,因此,英雄烈士保护法还规定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从根源上预防此类行为发生。
      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
      人民陪审员法通过后,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如何理解?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对此,李寿伟解释,一般情况下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同等权利。比如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参加法庭审理、发问,审查判断证据,听取辩论意见,合议的时候陪审员要发表意见,表决的时候一人一票,共同形成裁判结果,这些权利都是一致的,“人民陪审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不穿法袍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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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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