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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内乡县法院发出首例“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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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3-21 09:32:3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3月20日电 3月13日,内乡县法院受理一例婚姻关系纠纷案,妻子张某因不堪忍受丈夫多次酒醉后殴打,诉讼离婚。该院承办该案的法官柳锐根据张某身上的伤情,结合走访张某邻居了解的情况,依据张某的口述申请,给张某的丈夫李某送达了“人身保护令”。据悉,这是该院今年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发出的首例“人身保护令”。
      据了解,张某4年前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个儿子。张某自述丈夫勤劳本分,孝敬父母,平时农作完毕就外出务工,既不参赌也不抽烟,唯一嗜好就是劳作一天后自斟自酌喝几口(酒)解解乏,久之,似乎上瘾。初时,她心疼丈夫养家糊口不易,对喝酒一事从不阻拦,甚至主动买酒让丈夫喝,但丈夫由最初的一小杯逐步发展到三五杯,甚至到后来的不醉不休。每次酒醉,就让她端茶倒水取这拿那,稍慢或过烫,轻则谩骂重则拳脚相加。丈夫酒醒后也悔恨不已,多次向她赔礼道歉,立过多次保证就是不改。前不久丈夫又酒醉,又用掐、拧、脚踢、拳打手段,使她身体多处青紫,这样的日子她受不了,要求离婚。
      李某收到“人身保护令”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之极,连煽自己几个耳光,说“好端端一个家,让自己贪酒弄坏了”。
      法官柳锐对其行为规劝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明白告诉李某,法院将给其四个月改过自新机会,也叫“冷静期”,如果其不按“人身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继续酒后殴打谩骂妻子,法院不仅立即开庭解除其婚姻关系,而且根据其酒后殴打谩骂妻子的情节程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妻子张某提起刑事自诉,以其有能力履行“人身保护令”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同样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时他可能家破人入监,何去何从,他自己斟酌。
      李某聆听法官释法后,诚恳表示坚决把酒戒了,请求法官给他一个改正自新机会。李某的经历,当使那些家庭暴力者戒!(程相朋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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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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