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年,我省对12起涉及重点营运车辆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较大以上事故全部展开运输企业和场站主体责任追究,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了30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对非较大以上的亡人事故涉及企业主体责任的,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了140余人的刑事责任。
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曹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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