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主要为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涉及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据悉,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将于2018年底完成。郑报融媒记者 侯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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