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的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僵尸企业”处置是深化国企改革的“牛鼻子”,省政府日前专门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涉及统贷统还债务处理、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14项具体工作。
经过调查摸底,郑煤集团确定15家单位为“僵尸企业”。今年3月,省政府国资委与郑煤集团签订目标责任书,要求郑煤集团2017年完成8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郑煤集团自我加压,全面启动15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出2017年全年完成9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按照“全面启动,先易后难,一企一策,依法处置”的要求,郑煤集团依法合规处置债权债务,盘活有效资产,确保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截至11月29日,郑煤集团已经完成郑州合龙运输公司、连云港疗养院、矿务局特种水泥厂、铝业分公司、芦沟矸石热电厂、郑煤超化矿(上市剥离部分)、河南郑银矿业公司、锦都饭店、兰考实业公司等9家“僵尸企业”处置任务。(记者谭勇通讯员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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